「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裡去。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要定準。」(林後十三1)做事需有確實的證據,不能單憑一個人的話,就下結論,免得冤枉別人。
「我從前說過,如今不在你們那裡又說,正如我第二次見你們的時候所說的一樣,就是對那犯了罪的和其餘的人說:我若再來,必不寬容。」(2)該說的都說過兩、三次了,也給充分的時間讓他們反省,既然不當一回事,就只好徹底解決。
「你們既然尋求基督在我裡面說話的憑據,我必不寬容。因為,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,在你們裡面是有大能的。」(3)神的工人帶有神所賜的權柄,有時一句話,能讓人活,也能讓人死,就像使徒行傳所記的。「彼得說: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?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腳已到門口,他們也要把你抬出去。婦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腳前,斷了氣。那些少年人進來,見他已經死了,就抬出去,埋在他丈夫旁邊。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。」(徒五9- 11)
「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,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。我們也是這樣同他軟弱,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,也必與他同活。」(4)神的工人就屬世的角度看,一無所有,軟弱卑微;但在神面前,神將很大的權柄賜給他們,能綑綁魔鬼,赦免或留下人的罪(約二十23),可說是決定人靈命的生死。
「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,也要自己試驗。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,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?」(5)人要自我省察,自己的信仰及不及格,在神面前能不能交帳,還是信得若有若無,迷迷糊糊。
「我卻盼望你們曉得,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。」(6)保羅希望他們知道,他不是靠宗教吃飯,而是帶有神所賜權柄的人。
「我們求神,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;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,是要你們行事端正,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!」(7)保羅希望他們,不要像世人一樣看外表,藐視神的工人,免得做出得罪神的事,害到自己。
「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,只能扶助真理。」(8)順天者昌,逆天者亡,違背真理,違反神的旨意,只有帶來自己的毀滅。
「即使我們軟弱,你們剛強,我們也歡喜;並且我們所求的,就是你們作完全人。」(9)從屬世的角度看,神的工人背著十字架,常是軟弱卑微,信徒相對的是幸福健康;神的工人沒計較這些,只希望他們能走在正路,不要在幸福中,迷失方向。
「所以,我不在你們那裡的時候,把這話寫給你們,好叫我見你們的時候,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的待你們;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,並不是為敗壞人。」(10)保羅事先提醒他們,讓他們預作準備,免得到時彼此很不愉快。神賜工人權柄是要對信徒有幫助,不是要傷害他們,彼得所以那樣做,是希望在教會中要誠實做人,不要虛偽。
「還有末了的話:願弟兄們都喜樂。要作完全人;要受安慰;要同心合意;要彼此和睦。如此,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。」(13)最後再一次強調,要同心和睦,保守聖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