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

羅馬書第十四章 為主而活



一、不管閒事(1-6): 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」(1)有些人對真理認識有限,觀念比較刻板,不容易接納新的看法,尤其是年紀大以後,可塑性較低,不易學習新的事物,除非是重要的觀念,不然就不要勉強改變別人的想法。
       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;但那軟弱的,只吃蔬菜。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;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;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你是誰,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?他或站住,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;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為主能使他站住。
2- 4)有些芝麻小事與得救無關,不用過度強調。
       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;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。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。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;吃的人是為主吃的,因他感謝神;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,也感謝神。」(5, 6)每個人各有自己的看法,各自向神負責,只要他不違反真理的大原則,就不需干涉別人的私事。

二、為主而活(7-12):「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」(7)需有開闊的心胸,不只考慮自己和家人,我們身邊有許多的人、事,需要我們去關心、幫忙。
        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」(8)要做的事很多,忙也忙不完,我們以屬靈的事優先考慮,做一切事,是為了讓人明白真理、遵行真理,這種事才有意義。傳福音,照顧軟弱信徒,從事各種教會的工作,固然都是為主而活,然而不一定要做事,才叫為主而活,為主的緣故受苦、受難、受誤解、受逼迫,也是為主而活。
        不一定真理殉道,才叫為主而死,當你為真理的緣故,在肉體上、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壓力,無法四處走動,只能呆在家裡默默忍受,除了禱告以外幾乎什麼事都無法做,那也跟死差不多了,這也算是為主而死。「這樣看來,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。」(林後四12),作聖工的人所忍受的一切,無形中會讓別人因此得到神的恩典,這是一般人看不見的十字架。「我們受患難呢,是為叫你們得安慰,得拯救」(林後一6)人尚未成為聖潔以前,所受的苦,是為自己的罪受的,成聖後所受的,才算與主同擔苦難。
       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」(9)死人指的是離開物質世界,進入屬靈世界的人,活人指的是還在物質世界的人,兩者都受耶穌管轄。
        你這個人,為什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。經上寫著:主說: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:萬膝必向我跪拜;萬口必向我承認。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。」(10- 12)批評論斷別人,是人常犯的錯,往往批評別人的,自己所犯的錯比別人還嚴重,自己卻不知道。審判是神的事,不是人的事,先管好自己、要求自己,不要犯別人所犯的錯,不要批評論斷別人。見賢思齊焉,見不賢而內自醒。

三、體諒軟弱:「所以,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,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。」(13)事情沒弄清楚,隨意批評,常讓軟弱的信徒跌倒。
       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」(16)有時評論一件事,雖然用意是好的,希望對方改進。只因對事情不了解,誤解別人,結果不但對人沒幫助,反而造成傷害,不如不做還比較好。
       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」(17)信耶穌不當過度注重屬世的平安福氣,而是要追求公義正直,與人和睦相處,不管順境,逆境,都保持一顆喜樂的心。
「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,就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。所以,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」(18, 19)服事神要抓住重點,追求和睦與好品德,不要捨本逐末,注重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,彼此在那裡爭論,好像自己對真理多麼了解,弄得彼此很不愉快。
        你有信心,就當在神面前守著。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,就有福了。」(22)自己覺得對,自己做就好,不要勉強別人跟你一樣。我們做一件事,外表上看似乎不太對,但你有某些別人不知道的苦衷,只要在神面前可以交帳,那就可以了,我們是對神,不是對人負責。
        若有疑心而吃的,就必有罪,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。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。」(23)如果一件事不確定是否合乎真理,那就暫時不要做,可參考其他信徒的看法,等確定了再說。

四、結論:這章提到不要干涉別人的瑣事,如果是信仰上嚴重的錯,當然要提醒,如果是個人的看法不一樣,也沒妨礙到整體的信仰,那就不要過度干涉,不要愛管閒事,好像自己多內行。做一切事是為真理的緣故,讓別人得益處,體諒別人的軟弱,必要時忍讓別人,不做無謂的爭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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