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

羅馬書第三章 唯一救法



永遠活著、永遠快樂是人共同的目標,換句話說就是進天堂,他的先決條件是成為聖潔,然而成聖沒那麼簡單。第一章提到如果任憑人自己做主,人自私自利、縱慾享樂,最後是滅亡。第二章提到神教人真理,人如果照著做是可以得到幸福,無奈人往往注重外表形式,忽略內在精神,說得到做不到,到頭來依然達不到標準,那麼神要如何救人呢?
        挪亞時代世界充滿了罪,神曾用洪水毀滅世界,人要逃避毀滅,唯一的方法是進入方舟,住在方舟裡等洪水消退,除此以外別無他法。它有象徵性的涵義,就是人要逃過末日的審判,唯一的方法就是歸屬耶穌,住在祂裡面,成為祂的肢體。所以我們先是認罪悔改,相信祂的救贖,歸入祂的名下。但因祂是聖潔的神,污穢的人不能住在祂裡面,因此祂會帶領我們,將一切污穢除乾淨,然後才能真正進到祂裡面,得到救贖。

一、公義的神 (1-8): 神做一切事都是公平公義,雖然祂願意救人,但不能違反公平的原則,有罪就是該罰,不能白白赦免(鴻一3),除非有人為當事人擔罪,償還罪債。
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什麼長處?割禮有什麼益處呢?」(1)人自然會想到,如果遵守神的吩咐,到頭來還是不能得救,那遵守律法不就沒意義了。
「凡事大有好處: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。」(2)雖說人靠自己無法達到神的要求,但多一分的認識與遵守,就多一分的好處,人如果遵守誡命,彼此相愛互相關照,全部的人都能得到幸福。無奈因為人的自私,任性霸道,做些損人利己的事,最後全部的人都活在水深火熱中(參考申三十11-20)。
即便有不信的,這有何妨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?」(3)雖然選民表現不好,讓神臉上無光,但學生考試成績差,並不表示老師品質差。
神是真實的,人都是虛謊的。」(4)誠實是做人的基本原則,但誠實人世上不多。「誠實少見;離惡的人反成掠物」(賽五十九15),太老實的人常被騙得團團轉,很難生存,只有狡猾的人才能存活。雖然人很會撒謊,但神依然是信實的。
「神降怒,是他不義嗎?」(5)世上有許多天災人禍,人都責怪神沒看顧,其實真正的原因是,人做了太多傷天害理的事,屢勸不聽,最後神不得不秉公處理。「耶和華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,赦免罪孽和過犯;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。」(民十四18
「為什麼不說,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?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。」(8)如果我的污穢更彰顯神的完美,讓神得榮耀,這樣我不是對神很有貢獻嗎?所以我們做惡沒關係。這是毀謗保羅的人,誣賴保羅有說這種話,其實他沒這樣說。

二、人都有罪 (9-20): 天下烏鴉一般黑,世上純潔善良的人實在很少。
「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比他們強嗎?決不是的!因我們已經證明,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。」(9)一般而言,有宗教信仰的人,行為比沒信仰的人好些,雖然比較好。但仔細看依然有不少缺點。
就如經上所記: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」(10)一般人很難認同,難道人真的那麼不好嗎?歷史上不是有許多可歌可泣,了不起的事蹟嗎?為什麼把人說得這麼不值錢。事實上,人眼中的偉人,在日常生活中,也有某些不為人知的缺點,一時慷慨激昂比較容易,長期完美的人格沒那麼簡單。
人作事如果出發點是為自己,就容易作錯,要人完全沒有私心,其實很難,那就不像人了。現實生活中,許多人都是自私自利、唯利是圖,平常似乎很紳士,一有利害衝突,立刻原形畢露。當你落在患難中,那時會看到許多人性黑暗的一面,光明的一面固然有,但少之又少。
沒有明白的;沒有尋求神的;都是偏離正路,一同變為無用。沒有行善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;他們用舌頭弄詭詐,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,滿口是咒罵苦毒。殺人流血,他們的腳飛跑,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。平安的路,他們未曾知道;他們眼中不怕神。」(11- 18
現今的世界很黑暗,到處都是騙子、壞蛋、色鬼,只要他知道你很善良、老實、不會報復,就想盡辦法吞吃你,還把你罵得一文不值,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,完全沒有良心,標準的豺狼、毒蛇。主要因為他們不相信有神,不相信有審判,不相信地獄的可怕。有些人雖然多少有點相信,但受不了誘惑,依然做出不可原諒的事。在社會呆越久,處理越多的事,越發現人心險惡、虛偽。
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(20)雖然人努力想達到神的要求,但一時的慷慨激昂容易,長期維持高標準卻很難,四季有春夏秋冬,人的情緒有起伏波動,無法維持恆定狀態。

三、因信稱義 (21-31):這段話看起來很淺顯明白,卻是許多人常誤解的地方。
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」(21)我們研究真理知道神是公義的,祂頒佈律法讓人知道,什麼是對,什麼是錯,無奈人知道卻做不到,不得已,神只好為人另外想辦法。
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」(22)要求人有好行為、不作惡,似乎很簡單,然而人做不到;現在更簡單了,只要你對祂能確實相信,祂就幫你辦到,這句話需要一些說明。
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(23)人都有一些罪性:貪心、驕傲、自私、任性、懶惰、忌妒、怨恨…,這些罪性讓人做了許多壞事,雖然人知道也很想改,就是改不過來。
「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」(24)人犯罪,這些罪讓人活在痛苦中,受洗後罪是得到赦免,但罪性還在。這裡的稱義,一般人誤會以為已經是義人了,不,它指的是,不再是罪的奴僕,而是義的奴僕,(羅六17, 18),從罪的國度進到神的國度,離真正的義人,還有一段距離。
那麼奴僕跟義人有什麼差別呢?「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;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」(約8:35)義人有神兒子的身分,將來能進天堂、享永福。
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」(25)罪的赦免不是白白得到,罪有罪的代價,不能說赦免就赦免,公義的神不能做這種事。一方面是耶穌替人死付出代價,另一方面,是人仰望耶穌的救贖,蒙神應允,如此罪才得赦。
「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」(26)神是聖潔的,祂也要祂的選民成為聖潔(利十一44, 45),不是理論上的聖潔,而是實質上的聖潔。
「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」(27)罪的赦免,一般宗教都敎人要行善立功,理論上不錯,但作起來很難,人所行的善有限,一些罪的性情努力去改,卻改不過來。比較容易的方法是信耶穌,耶穌幫你付出代價,讓你從黑暗的國度,進入光明的國度。
「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」(28)罪的赦免靠自己苦修苦行很難辦到,亞當夏娃偷吃善惡果,才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,於是用無花果樹葉做衣服遮羞,可是風一吹就被看光光了,神知道他們的窘處,於是殺動物用動物的皮為他們遮羞(創三21)。這件事暗示著當人有良心(吃了善惡果),人會知道自己的過失,雖然想辦法去遮掩,可是掩蓋不住,唯一的辦法是靠耶穌的救恩。人的善行就像無花果樹葉作的衣服,耶穌的救恩就像皮作的衣服。
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,就說: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」(約一29),舊約過逾越節要宰殺羔羊,當時神就暗示耶穌要為人死,讓人出死入生(出十二1-14)。
「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」(29)一切的人都是神所造,一切的人神都想救,只要不是傲慢自大,能敬畏神,在良心的監督下規矩做人,神都願意救他們。(羅二26,27
「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」(30)耶穌救人不只祂降生後的才救,連祂降生前的也包含在內,只要他們是仰望神的救恩,規矩做人(參考:羅五19)。人犯罪受咒詛,被趕出伊甸園,當時神就應許,女人的後裔要打破蛇頭(創三15),自古以來,人就一直在仰望神的救恩。
不只亞當,歷代以來所有虔誠的人,都在仰望神的救贖,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」(伯十九25)「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(賽五十九20)「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,既看見了就快樂。」(約八56)人類等了將近五千年的時間,神的應許才實現,可惜當它實現後,許多人卻不懂得珍惜。
「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」(31)我們是否信耶穌就不用遵守真理了呢?不是這樣,原本是你想做,卻做不到,現在耶穌要讓你能確實做到。

四、結論: 因信稱義不容易懂,以方舟為例比較容易瞭解,人能夠逃過洪水滅頂,不是靠自己多會游泳,只因住在方舟中,方舟就是耶穌,我們能夠得救,只因我們屬於耶穌,是祂的一部份。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隨便,不用遵守真理,不,耶穌是聖潔的,如果任意犯罪,會被驅逐出境,因祂不能容忍污穢。
另外從以色列民守逾越節也可以知道,他們所以沒被殺,只因他們住在屋子裡,門框門楣塗有羔羊的血,如果離開房屋,或是屋子沒塗上血也要被殺,暗示著我們需住在耶穌裡面,倚靠耶穌的救恩。除此之外七天之內,不可吃有酵的東西,一切有酵的東西,都需從屋內除去,七是完全數,就是告訴我們要完全聖潔。
這兩件事表面上似乎完全不相干,實際上卻訴說同樣的道理,告訴我們一個人要得救‚一方面要信靠耶穌的救恩,住在耶穌的保護中;一方面要遵守誡命,如果隨意犯罪,就不受耶穌的保護,兩者不可或缺。
因信稱義是人常弄混的地方,以為信耶穌就已經得救了,其實那只是一個開端,就像你考上一所學校,是該校的學生,須經過許多的學習與考試,等你通通過關了,才算該校的畢業生。今天許多學生才剛入學,就以為自己已經畢業了,天下哪有這麼差勁的學校;如果老師是這樣教學生,那個老師須被開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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