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不可自恃(1-8): 「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,但不是按著真知識;因為不知道神的義,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」(2, 3)猶太人是敬畏神,只是不懂得倚靠神,想靠自己的努力達成神的要求。
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」(4)神頒布律法不是要刁難人,把人擔不起的擔子放在人身上,祂已替人準備好解決的辦法,就是信靠耶穌。
「摩西寫著說: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(5)要進天堂有一定的標準,標準無法降低,否則天堂會變調。律法要求人把它行出來,就能得救,然而事實上人做不到。
「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:你不要心裡說:誰要升到天上去呢﹖就是要領下基督來;誰要下到陰間去呢﹖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。他到底怎麼說呢﹖他說:這道離你不遠,正在你口裡,在你心裡。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。」(6-8)出於信心的義告訴人,真理離人並不遠,不須花那麼大的工夫去尋找,它就在你身邊,只要你懂得信靠耶穌,就能找到。
前者強調的是,人要主動去達成神的要求,可是人很難做到;後者強調的是,人處於被動,只要你相信祂,順從祂的帶領,祂會幫你達成目標。前者要求你,自己找到回家的路;後者是祂在前面帶路,你跟著走就行了。成聖的過程,人是處於被動,就像鑽石無法自己雕刻,是人幫它雕刻的。
二、靠主救恩(9-15)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…因為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」(9- 13)這段話讓許多人會錯意,他們只看到外表的字義,忽略整體的精神,如果照他們所說的,這樣就得救,那麼連受洗也可以省下了,別地方又說,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(可十六16)不是嚴重的自相矛盾嗎。
這句話強調的是,得救不是那麼困難,只要你能心口合一,「口裡認耶穌為主」,是強調有外在的行為,「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」,是強調有內在的信心。今天許多人是有口無心,所以無法得救。如果神在你心中做主,祂帶領你,這叫有心;如果是你自己做主,把祂當佣人呼來喚去,這叫無心。
「然而,人未曾信他,怎能求他呢?未曾聽見他,怎能信他呢?沒有傳道的,怎能聽見呢?」(14)雖然得救並不難,但需有人冒險患難去傳福音,與魔鬼爭戰;如果每個人都躲在後面,坐享其成,這樣如何傳福音呢?
「若沒有奉差遣,怎能傳道呢﹖如經上所記:報福音、傳喜信的人,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。」(15)報福音、傳喜信是辛苦,有意義的事,這樣做的人,有神要賜的獎賞。
三、人心冷淡(16-21):「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,因為以賽亞說:主阿,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?」(16)雖然有人傳福音,但大部分的人對它沒興趣。
「又有以賽亞放膽說:沒有尋找我的,我叫他們遇見;沒有訪問我的,我向他們顯現。至於以色列人,他說: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。」(20)神用盡一切辦法想救人,無奈人不當一回事,過去是這樣,現在依然如此。
四、結論:上一章保羅替猶太人感到惋惜,他們錯失數千年來,無數人期待的救恩,雖然他們一直在等候,真正臨到時卻認不出來,雖然神有揀選的權利,但神賦予人自由意志與理智,對事情可做正確的判斷與選擇,如果人拒絕神要給他的恩典,神也不強迫人。
這章提到救恩不是那麼困難的事,主要是要有誠意,再加上外在的行為。就像以色列民走曠野路,順從雲柱帶領,不自己亂跑,這是信心;雖然經歷各種艱難,但一樣一樣去克服,最後就進迦南地,這是行為,信心與行為須合而為一,缺一不可。
我們在羅馬書最前面,前言的部份,提到一般人常有的疑問,到這裡應有清楚的解答,主要是人會錯意,光看表面字義,忽略內在精神。對真理不認識的人來說,會錯意還情有可原;但對信久了,或傳揚真理的人來說,如果還會錯意,那就不可原諒,那是瞎子領路,誤人誤己。
實際上神用盡辦法,到處差派他的僕人去傳福音,要救人脫離苦海,無奈人置之不理,藐視厭棄,古今皆然。
表面上看,這章提到猶太人靠自己不靠神,想靠行為稱義,其實有些信徒也跟他們犯同樣的錯。雖然他們信耶穌,卻不明白因信稱義的真意,他們很敬畏神,也遵守真理,當發現自己有某些缺陷時,就努力去壓抑克制,活得很辛苦。動機是很好,可惜方法不對,正確的方法是,到神面前禱告、交託給神,耐心等候神將你的老我除掉,這樣就行了。不需努力掙扎,活得戰戰兢兢,這就是因信稱義,不至於變成靠行為稱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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